本期内容:应收账款异常——提前确认应收账款、虚构款项收回
脑图奉上↓
往期回顾:
1、应收账款异常:应收账款占应收比重大、增速快(◀️点击阅读)
2、应收账款异常:过分依赖大客户、放宽信用期(◀️点击阅读)
异常信号5:提前确认应收账款
案例:恒顺众昇——千年巨坑,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
提前确认应收账款,是财技专家们特别热衷的手段,尤其遇到大型项目的时候,因为周期长,很难被监管层察觉。其中,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,则是调节空间非常大的收入确认方法。
2014年10月,恒顺众昇与MMS签订了总金额为7985万美元,折合人民币4.95亿元的建造合同。合同初始条款约定,将在2014年12月完成第一批次交付验收,剩余批次预计将于2015年完成最终交付验收。
然而,该合同在2016年1月发生了变更,合同金额变更为9.2亿元,同时披露了项目的完工进度为17.74%。不是说好了2015年完成100%吗,到了2016年竟然只完成了17.74%。
证监会认定恒顺众昇存在多项信披违规行为,以及提前确认收入调节利润的行为。其中,涉嫌提前确认收入金额巨大,2014年虚增收入2.92亿元,利润1.4亿元!
之所以2014年发生的事件,监管层2018年才发现,就是因为完工百分比法在作祟。在完工百分比法中,完工进度很难量化,而完工进度又直接影响了收入确认的数额,因此很多企业都会想方设法钻漏洞。
目前,监管层已经对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进行严审,也望投资者擦亮双眼。
2018年4月23日,中国证监会网站公布对青岛市恒顺众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、陈肖强、刘涛等15名责任人员的行政处罚决定书,总共罚169万,原高管被市场禁入3年。
图片源自同花顺
异常信号6:虚构应收款项收回
案例:欣泰电气——双管齐下,虚构应收账款收回
作为”应收账款“这部分的结尾,我们重新回顾欣泰电气这一经典财务舞弊案例,希望所有的上市企业都不要走向这样的死胡同。
在虚构应收账款收回上,欣泰电气通过外部借款来减少应收账款的方法来完成。其外部借款的来源主要有以下两类:
第一类:向他人借款,采用汇款方式
由出纳在银行柜台同时办理现金提取和现金交款,但在填写现金交款单时,在付款人一栏直接填写客户公司名称(客户其实没还钱,只是出纳自己伪造的签字,资金没有经过客户),算作客户支付给欣泰电气的应收账款。
报告期过后,出纳再去银行办理现金提取和现金交款,钱又从欣泰电气回到借款人手上。
第二类:向第三方借款,采用银行汇票方式
由提供借款的第三方公司开具银行汇票,经过客户盖章背书给欣泰电气,算作收回的应收账款。
报告期过后,再由欣泰电气开具银行汇票,通过客户盖章背书(对于不配合的客户,直接自己刻章盖印),转给第三方公司。最终资金原路转回。
由此一来,虽然所有人都没有损失,但是欣泰电气却可以减少坏账准备,降低坏账计提比例,从而提高利润!
欣泰电气当年爆雷,在A股市场上引起了巨大的风浪。作为创业板第一家退市公司、中国资本市场第一家因欺诈发行而退市的公司,欣泰电气财务舞弊手段之恶劣将使它无缘资本市场。
关于应收账款的异常我们已经分享了三期内容,介绍了什么是应收账款?应收账款是如何产生的?以及应收账款涉及哪些财务异常信号、如何识别等。坏账计提方法以及收入确认方法的详细内容,我们将在后续文章中进行解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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